×××××人民政府(或企业)与内蒙古农业大学农学院“产学研”科技合作协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快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盟市×××××旗县市区(或企业)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科技需求,充分发挥内蒙古农业大学农学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重要功能作用,推动本地区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双方就“产学研”科技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充分发挥内蒙古农业大学农学院在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功能作用,完善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机制,积极探索校地(或校企)结合的农业人才培养、农业科技服务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新模式。
1.围绕×××××(地区或企业)推进现代农业的科技需求,在设施农业(园艺)、农作物等科技需求迫切的重点产业领域开展技术服务。
2.在×××××(地区或企业)建立集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示范、推广服务于一体的试验示范基地,加速现代农业技术传播。
3.围绕×××××(地区或企业)新农村建设对科技人才的需求,在基层科技人员和乡镇干部知识更新、村官培养、现代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牧民)等不同层次上开展农科教服务。
二、×××××(地区)人民政府(或企业)将内蒙古农业大学农学院作为农业技术人才培养、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科技支撑的依托单位,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为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搭建平台。
1.支持农科专业教师、高年级大学生到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同时,为大学生就业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工作条件。
2.针对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如设施农业、农作物高产高效生产等方面的问题,设立专项资金,进行攻关研究与示范推广。
3.在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基层科技人员和乡镇干部知识更新、村官培养、现代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牧民)等方面,做好组织宣传、政策引导和经费支持。
三、成立×××××(地区)人民政府(或企业)、内蒙古农业大学农学院“产学研”科技合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科技合作管理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科技合作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由科技合作协调领导小组确定。
×(地区)人民政府(或企业) 内蒙古农业大学农学院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二○一 年 月 日 二○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