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我校《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国家、自治区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为做好我院2022年国家、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2、评选名额
国家奖学金1名
自治区奖学金3名
二、评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评审其他条件
1.申请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的,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上一学年所有核心课程无不及格记录,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测试标准。
(1)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各门核心课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若不足80分可在本班排名前10%的学生中选拔;
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应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英语425分,小语种60分),蒙汉双语授课班、预科班、民族班学生可适当降低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要求,但英语成绩不得低于319.5分,小语种成绩不得低于45分;
两学期智育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10(含1/10),智育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10,但两学期均达到前3/10(含3/1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2)自治区奖学金参评学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两学期智育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5(含1/5)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自治区奖学金,智育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5,但两学期均达到前2/5(含2/5)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自治区奖学金。
(3)上述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
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三、评选要求
1.各班级要加大宣传力度,要让每位同学都了解本次评选工作的程序和评选办法;
2.所有程序必须经过民主评议,公开透明,严禁徇私舞弊;
3.评选结束后学院要公示五天,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4.学院成立国家、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优秀学生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获得国家、自治区奖学金人选。
四、学生材料报送要求
1.班长提交材料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21-2022学年自治区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各一份。于10月4日晚16:00前发送至农学院邮箱(nndnxyxb@126.com),文件命名为国/区奖+年级专业班级。
2.学生提交材料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1-2022学年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学生一式三份,需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于10月4日晚19:00—20:30交于农学院301。
3.本人需在奖学金系统内完成填报。
特此通知
农学院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