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我校《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蒙草抗旱励志奖学金、校友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1年“蒙草抗旱”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蒙草抗旱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理想、有抱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工作和公益活动,在公益劳动或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异,无重修课程,有志于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
4.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评选年度内无违纪违规现象。;
5.有良好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标准(60分);
6.上学年每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在班级前1/5;
7.上一学年两学期星级文明宿舍等级均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三、评选名额及标准
“蒙草抗旱”励志奖学金今年在我院评选3人,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
四、评审要求
1.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班级进行初审后将符合“蒙草抗旱”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上报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人选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3.各班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初审工作。
五、学生提交材料要求
1.《蒙草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照片需要彩色打印在申请审批表上;
2.本人申请书一份,要求A4纸打印;
3.2020—2021学年两学期的成绩单一式两份,需加盖学院公章;
4.2020—2021学年两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单一式两份,需加盖学办公章;
5.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认定工作意见需盖学办公章;
6.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两份,原件学院组织审查。
农学院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