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内蒙古农业大学农学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农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校友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11/09 编辑:申鸣 浏览次数:290


各班级:

根据我校《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蒙草抗旱励志奖学金、校友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1年校友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校友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在籍的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理想、有抱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工作和公益活动,在公益劳动或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上学年每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在班级前1/3

4.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上学年未受过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5.有良好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标准

6.本年度已获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励志学金的学生不在校友奖学金的评选范围

7.上一学年两学期星级文明宿舍等级均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8.三年级及以上学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同等条件下通过英语六级者优先

9.在自治区(含自治区)以上重大比赛获个人奖前三名者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身份发表论文者优先。

三、评选名额及标准

校友奖学金今年在我院评选3人,奖励标准为3000/人。

四、评审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班级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校友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上报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人选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3.各班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初审工作。

五、学生提交材料要求

我院校友奖学金拟推荐人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校友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填写参照申请表样表)。照片需要彩色打印在申请审批表上;

2.本人申请书一份,要求A4纸打印;

3.2020-2021学年两学期的成绩单一式两份,需加盖学院公章;

4.2020-2021学年两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单一式两份,需加盖学办公章;

5.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两份,原件学院组织审查。

                                                                                                      农学院

2021118



上一条:农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在本科生中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农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民族团结进步”专题研讨会

关闭

 
内蒙古农业大学农学院版权所有
蒙ICP备05000415号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学苑东街275号    
电话:0471-4318142  邮箱:nxynbs123ys@126.com    邮编:01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