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
一、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学院设立学科专家考核小组,负责初选、考核、成绩评定、提出拟录取名单等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樊明寿、郭文瑞
副组长:李立军、于晓芳
成员:张胜、张少英、马艳红、侯建华、张永平、史树德、索凤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考查,科学考核;
2.强化学科综合考核,注重考查申请人的培养潜力与学术创新能力;
3.所有申请人员均须参加学科考核小组统一组织进行的审查和复核,任何人不得免复核或单独复核,否则视为无效。
三、“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者网上报名、提交规定材料;学科初选和考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学院审核公示;研究生院复核公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录取;研究生院组织上报。
四、申请条件
1.申请者的学位要求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2020年应届学术型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者;
(3)博士学位获得者;其中:
①在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均需认证);
②申请非定向就业生的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请定向就业生的申请者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2.专业要求
申请者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应为相同或相近专业(相近专业一般应为同一一级学科),跨一级学科申请者,须由院教授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方可申请。
3.外语水平要求:
对申请人外语水平的要求:参加以下至少一项外语考试,且成绩达到所规定分数,具体包括:TOEFL(72分)、雅思A类(5.5分)、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355分(本科阶段蒙语授课的学生319.5分、英语四级355分)、WSK(PETS5)60+3分、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八级考试合格证书、全国大学日、俄语六级考试50分、四级考试60分(本科阶段蒙语授课的学生六级45分、四级50分)。
五、招生计划与导师确定
学院按照学校制定《博士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将学校博士招生计划分配给各学科。学院根据学科特色、人才培养、招生计划、科研经费等综合因素,确定当年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名单;优先保证研究经费多和指导学位论文获得优秀的导师。
六、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寄送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含:
1、报名系统下载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复印件、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本科、研究生)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打印);
4、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
5、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表格见附件),委培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6、硕士学位论文;
7、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报名系统下载);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详细研修计划(不少于5000字),包括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研究问题、相关文献回顾、研究方法、预期的研究结果、研究创新性等;
9、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封皮、目录、正文及版权页复印件;授权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七、考核程序、形式和内容
1.学科初选
学科专家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身心素质、硕士成绩和科研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可约谈申请者),按不超过招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申请者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学科考核内容
(1)外语水平:英语听说能力
(2)专业基础: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的宽度和深度,以及灵活运用能力
(3)综合能力:重点考察学术志趣、学术能力、科研水平、创新意识和创新潜质等。
3.考核形式
(1)采用远程线上考核;
(2)考核按二级学科组织进行,学科专家考核小组由至少5名具有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的指导教师组成。学科专家考核小组选定1名组长,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全程录像备查。
(3)面试需申请者准备10分钟PPT,介绍个人简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博士研究工作的思路,同时考核小组专家口头提问,考察其英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应用及表达交流能力。
4.成绩构成
学科专家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考核时评出外语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并按外语考核成绩占20%、专业成绩占50%、综合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根据招生指标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学院审核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科专家考核小组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拟录取意见、拟录取名单等进行全面审核。拟录取名单,附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按规定格式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申请者信息。
(2)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过程中产生的重要材料均须归档备查。组织外语考核、基础考核、能力考核要全程录像,规范设计制作所需表格等材料,填写规范清晰,归档有序整洁,方便调阅。
八、考核纪律
考核过程注重选拔质量,尊重导师和申请者双向自由选择的意愿,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公布申诉、投诉方式,接受学校纪委对“申请-考核”制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电话:0471-4318470。
九、相关说明
1.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得随意变更专业和导师。
2.申请者必须提交真实材料,不论何时发现有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行为,取消“申请-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学科需通过多种形式,在教师和研究生中宣传“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改革精神和要求。
4.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博士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监督,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对拟录取原则和结果负责解释。
农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领导小组
202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