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晚,我院分党校第三十五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第四讲于农学院507会议室顺利举行。马克思主义学院乔鑫老师担任主讲。
党课伊始,乔老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法律要求”为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系统阐述了宪法中维护国家统一、保障民族平等团结等条款,相关条款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法治基础。随后,乔老师深入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结合民族工作实践,剖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涵与价值,以及该法对民族地区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意义。最后,乔老师通过案例与条文解读,帮助发展对象理解法治体系架构,明确法规在基层治理和地方发展中的规范与推动作用。
此次党课培训,将法治理论与民族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发展对象的法治观念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