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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细则

添加时间:2019/05/10 编辑:申鸣 浏览次数:420

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

一、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院设立学科专家考核小组,负责初选、考核、成绩评定、提出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二、“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者网上报名、提交规定材料;学科初选和考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学院审核公示;研究生院复核公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录取;研究生院组织上报。

三、申请条件

1.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者;

2.博士学位获得者;其中:

1)在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均需认证);

2)申请非定向就业生的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请定向就业生的申请者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3.申请者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应为相同或相近专业(相近专业一般应为同一一级学科),跨一级学科申请者,须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定通过后方可申请。

4.对申请人外语水平的要求:参加以下至少一项外语考试,且成绩达到所规定分数,具体包括:TOEFL(72分)、雅思A类(5.5分)、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355分(本科阶段蒙语授课的学生319.5分)、WSK(PETS5)60+3分、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八级考试合格证书、全国大学日、俄语四级考试50分(本科阶段蒙语授课的学生45分)。

5.申请者需发表1篇以上(含1篇)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论文。

四、招生计划与导师确定

学院按照学校制定《博士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将学校博士招生计划分配给各学科。学院根据学科特色、人才培养、招生计划、科研经费等综合因素,确定当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名单优先保证研究经费多和指导学位论文获得优秀的导师。

、考核程序、形式和内容

1.学科初选

学科专家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身心素质、硕士成绩和科研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可约谈申请者),按不超过招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申请者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学科考核

1外语水平考核,内容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2)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的宽度和深度,以及灵活运用能力

3)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察学术志趣、学术能力、科研水平、创新意识和创新潜质等。

3.考核形式

1)学科专家考核小组由至少5名具有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的指导教师组成。学科专家考核小组选定1名组长,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形式,考核全程录像备查。

2)笔试考察申请者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英语的能力和水平,考试以闭卷方式,时间2小时。

3)面试需申请者准备10分钟PPT,介绍个人简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博士研究工作的思路,同时考核小组专家口头提问,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综合能力应用及表达交流能力。

4.成绩构成

学科专家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考核时评出外语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并按外语考核成绩占20%、笔试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根据招生指标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学院审核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科专家考核小组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拟录取意见、拟录取名单等进行全面审核。拟录取名单,附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按规定格式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申请者信息。

(2)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过程中产生的重要材料均须归档备查。组织外语考核、基础考核、能力考要全程录像,规范设计制作所需表格等材料,填写规范清晰,归档有序整洁,方便调阅。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樊明寿、郭文瑞

副组长:李立军、于晓芳

成员:张胜、张少英、马艳红、侯建华、张永平、史树德、索凤兰

、考核纪律

考核过程注重选拔质量,尊重导师和申请者双向自由选择的意愿,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公布申诉、投诉方式,接受学校纪委对“申请-考核”制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相关说明

1.“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得随意变更专业和导师。

2.申请者必须提交真实材料,不论何时发现有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行为,取消“申请-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科需通过多种形式在教师和研究生中宣传“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改革精神和要求。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博士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监督,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对拟录取原则和结果负责解释

农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领导小组

                                    20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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