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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研究生国家、自治区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

添加时间:2016/10/13 编辑:青格尔 浏览次数:2496

一、制定依据  

  该细则参照《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    

二、评定范围  

我院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博士3年,学术型硕士3年,专业型硕士2年)、全日制在籍全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作的除外)。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三、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  

2.具体要求  

(1)博士具体要求:  

博士的所有参评业绩从入学开始算起。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和选修课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国家英语六级考试355分以上,其他语种四级成绩在50分以上或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全国日语水平考试(NNK)、日语国际能力测试(JLPT)等成绩优异者,且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作为第一单位,在SCI、SSCI或EI源收录期刊上录用或发表学术论文1篇(提供相关检索证明);  

②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作为第一单位,在学校认定的重要学术期刊(内农大研字 [2011] 9号)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③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级(含)以上发明专利;  

(2)硕士具体要求:  

硕士的所有参评业绩从入学开始算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者必须满足条件①和条件②-⑤的其中之一:  

①课程(学位课和必修课,下同)单科成绩不低于70 分或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毕业英语成绩70分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355分以上,其他语种四级成绩在50分以上或GRE、雅思、托福、WSK、NNK、JLPT等成绩优异者;  

②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作为第一单位,在SCI、SSCI或EI源收录期刊上录用或发表学术论文1篇(提供相关检索证明);  

③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作为第一单位,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含)以上的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④以本人作为第一完成人或者是导师是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获国家级(含)以上发明专利;  

⑤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或全国性学术活动中获奖者。  

以上所有科研成果或承担的课题第一单位必须为内蒙古农业大学,署名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  

四、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自治区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违反《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的规定》,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5.参评学年有未按时注册记录的研究生;  

6.培养环节中任意一项未按时完成者,包括课程不及格、中期考核未通过、开题报告未通过、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未通过者;  

7.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8.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五、评定细则  

硕士学位课和必修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70分或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有资格参评区奖和国奖,博士学位课和必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有资格参评区奖和国奖。不挂科者有资格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选。以上奖学金评定按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加权平均成绩*70%+英语六级计算成绩*5%+[(论文成绩+专利获奖成绩)*25%]+0.5分(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研究生)  

说明  

1.表中加权平均成绩为学科培养方案中的学位课目与必修课目成绩,计算方法为加权平均成绩=(各科成绩*各科学分)总和/学分总和;  

2.英语成绩在符合授予学位要求六级355分以上方可加分乘以系数1.5,如英语六级成绩为380分,计算成绩为(388-355)*1.5=49.5分,计算成绩乘以5%后最高分5分封顶;  

3.学术论文(摘要除外)按学校认定的重要学术期刊(内农大研字 [2011] 9号)中校级A类期刊论文成绩为40分,校级B类期论文成绩为25分;SCI论文参照中科院SCI分区表,一区60分,二区50分,三区40分,四区30分;EI收录论文30分。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成绩为10分(硕士),其他正规期刊5分(硕士)。论文只承认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  

4.专利及荣誉奖项成绩包含自治区级以上学术奖励、发明专利(分值等同于校级B类期刊论文成绩)、大学生挑战杯赛、创业大赛、优秀学生干部等可根据本人所排实际名次酌情加5-20。分值情况为:  

 

荣誉奖项  

分值  

备注(得分按排名先后)  

国家级荣誉奖项  

5分-20分  

第1:20分,第2:10分,第3:5分  

省级荣誉奖项  

5分-10分  

第1:10分,第2:5分  

 

 

5.其他加分情况:(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研究生综合成绩加1.5分;(2)在其他外语考试中成绩优秀的可加5分:GRE成绩总成绩260-270;雅思成绩6.5,托福成绩75分;WSK(PETS5)成绩笔试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且听力部分必须18分以上(包括18分);口试3分以上(含3分)。JLPT中N4成绩90分,N5成绩80分。  

注:①科研成果、奖励、发表论文不得重复使用。  

②“获得荣誉”需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作为支撑材料,同一荣誉不同级别取级别最高的进行计分。  

 

六、评定程序  

我院依照学校文件的规定进行奖学金评定,具体为:    

1.由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小组向全体参评研究生公布关于各类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名额和评定条件,提出评定要求;  

2.研究生个人对照有关条件向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有关表格并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成立学农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后,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产生候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3天,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当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4.学院将初评产生的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和材料按要求送交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组织全校统一评审;  

5.研究生处对学校评审通过的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征求全校师生意见。公示结束后由学校发文公布研究生各类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七、研究生奖学金异议申诉  

若研究生对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评定领导小组在3-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内蒙古农业大学农学院  

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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