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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

添加时间:2021/11/05 编辑:申鸣 浏览次数:710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入党申请人必备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申请期间为我院在籍学生;

(三)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

二、积极分子推选章程

(一)本科生推选章程

1.推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满3个月且按季度递交思想汇报;

3)上两学期必修课程无挂科且综测、智育、德育均在班级排名前二分之一;(一年级学生只考察一个学期);

4)经过团支部推优;

5)上两学期在系统内无违纪记录且本人未受违纪处分;

6)上两学期宿舍星级均达到三星级及以上;

7)积极主动的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2.推选要求

会议需在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团委党务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下,各班分别进行公开选拔,参会人员不少于本班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候选人的票数必须超过本班应到人数的半数,并做好会议记录。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推选工作,将视为班级弃权,最后会议记录将上交学院作为推选凭证。

3.推选的核查

核查上报情况是否属实、推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对被推选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4.结果公示

核查无误后,经支委会开会讨论,学院分党委审批,将名单公示于学院公示栏中,公示期为三天。

(二)研究生推选章程

1.推选条件

1)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满3个月且按季度递交思想汇报;研究生入学前在所在单位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其申请积极分子培养满半年且按季度递交思想汇报;

2)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位课和必修课无挂科;

3)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行为;

4)积极主动的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学术及党支部等集体活动。

2.推选要求

会议需经过研究生党支部支部委员会人员全程参与下,公开选拔,推选需做好会议记录。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推选工作,将视为班级弃权。

3.推选的核查

核查上报情况是否属实、推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对被推选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4.结果公示

核查无误后,经支委会开会讨论,学院分党委审批,将名单公示于学院公示栏中,公示期为三天

三、发展对象推选章程

(一)本科生推选章程

1.推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国共产党的领导;

2)积极分子培训结业满一年且按季度递交思想汇报;

3)上两学期必修课程无挂科且综测、智育、德育均在班级排名前二分之一;

4)上两学期在系统内无违纪记录且本人未受违纪处分;

5)上两学期宿舍星级均达到四星级及以上;

6)积极主动地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2.推选要求

会议需在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团委党务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下,各班分别进行公开选拔,参会人员不少于本班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候选人的票数必须超过本班应到人数的半数,并做好会议记录。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推选工作,将视为班级弃权,最后会议记录将上交学院作为推选凭证。

3.推选的核查

核查上报情况是否属实、推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对被推选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4.结果公示

核查无误后,经支委会开会讨论,学院分党委审批,将名单公示于学院公示栏中,公示期为三天。

(二)研究生推选章程

1.推选条件

1)积极分子培训结业满一年且按季度递交思想汇报;

2)上两学期学位课和必修课无挂科;

3)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行为;

4)积极主动的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学术及党支部等集体活动,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2.推选要求

会议需经过研究生党支部支部委员会人员全程参与下,公开选拔,推选需做好会议记录。

3.推选的核查

核查上报情况是否属实、推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对被推选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4.结果公示

核查无误后,经支委会开会讨论,学院分党委审批,将名单公示于学院公示栏中,公示期为三天。

四、预备党员推选章程

(一)本科生推选章程

1.推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国共产党的领导;

2发展对象培训结业,按季度提交思想汇报且材料齐全;

3)上两学期必修课程无挂科且综测、智育、德育均在班级排名前二分之一;

4)上两学期在系统内无违纪记录且本人未受违纪处分;

5)上两学期宿舍星级均达到四星级及以上;

6)积极主动地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2.推选要求

1)会议需在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团委党务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下,各班分别进行公开选拔,参会人员不少于本班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候选人的票数必须超过本班应到人数的半数,并做好会议记录。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推选工作,将视为班级弃权,最后会议记录将上交学院作为推选凭证;

2)从符合条件的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推选,各班分别进行选拔,按照成绩计算方法得出候选人的成绩,将同年级同专业候选人的成绩进行排名,最后根据所分配名额确定最终人选。

3.成绩计算

候选人的成绩=上两学期综测成绩

4.推选的核查

核查上报情况是否属实、推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对被推选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5.结果公示

核查无误后,经支委会开会讨论,学院分党委审批,将名单公示于学院公示栏中,公示期为三天。

(二)研究生推选章程

1.推选条件

1)发展对象培训结业,按季度提交思想汇报且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行为;

3)积极主动的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学术及党支部等集体活动,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4)符合条件发展对象的重点培养对象均可作为候选人,但每年12月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加第一学期选拔、每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加第二学期选拔。

2.推选要求

会议需经过研究生党支部支部委员会人员全程参与下,公开选拔,推选需做好会议记录。

3.推选的核查

核查上报情况是否属实、推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对被推选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4.结果公示

核查无误后,经支委会开会讨论,学院分党委审批,将名单公示于学院公示栏中,公示期为三天。

五、党员发展名额分配方案

(一)本科生名额分配方案

1.每学期各年级符合发展党员条件的情况

第一学期,发展三、四年级的学生;第二学期,只发展二、三年级的学生。

2.发展党员名额学期分配方案

1)根据学校组织部给定的学院全年度发展党员名额的数量,分党委将分为上下两个学期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2)第一学期学院发展党员名额=全年度学院发展党员名额×(第一学期符合发展条件的年级总数/全年度符合发展条件的年级总数);第二学期学院发展党员名额=全年度学院发展党员名额×(第二学期符合发展条件的年级总数/全年度符合发展条件的年级总数)

3.每学期名额具体分配方案

1)在学院每学期发展党员名额给定的情况下,第一学期,以三、四年级总人数作为基数,按照各专业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计算出该专业应得名额,然后,按照同样的原则将该专业发展名额分配到相应的年级。

2)在学院每学期发展党员名额给定的情况下,第二学期,以二、三年级总人数作为基数,按照各专业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计算出该专业应得名额,然后,按照同样的原则将该专业发展名额分配到相应的年级。

4.名额分配的补充说明

1)在将名额分配到专业和年级时,名额分配如出现小数位,小数位大的进位。

2)如专业、年级出现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不足,将该专业、年级剩余指标数给与计算结果数值所保留的小数位大的。

(二)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

1.发展党员名额学期分配方案

1)根据学校组织部给定的学院全年度发展党员名额的数量,分党委将分为上下两个学期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2)第一学期学院发展党员名额=全年度学院发展党员名额×(各专业研究生总人数/学院研究生总人数);第二学期学院发展党员名额=全年度学院发展党员名额×(不包含毕业生的各专业研究生总人数/学院研究生总人数);各小组分配名额出现小数时,以小数位从大到小依次进位。

2.每学期名额具体分配方案

在学院每学期发展党员名额给定的情况下,以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总人数(不包含延期毕业和在职研究生)作为基数,得出植物学、作物遗传育种、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各党小组的名额。

3.名额分配的补充说明

1)农学院研究生党支部,根据植物学、作物遗传育种、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分成3个党小组,每个党小组至少有3名正式党员,党员人不数不足3人的可以本支部内党员数较少、联系方便的党小组合并一个党小组

2)在植物学、作物遗传育种、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3个党小组内,根据分配名额进行组内选拔发展对象(如果出现党小组合并情况,名额仍然按照三个专业名额分配,只是小组投票时按照合并后的小组进行投票选举),研究生支委会成员监督选举过程(但不参加投票)。

3)党小组内选举时,参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正式党员人数的2/3,且发展对象的所得票数必须达到应到正式党员人数的1/2以上,参会人数不足或所得票数不足视为选举结果无效。该组名额自动转到其他党小组(以当次分配所得名额最少的党小组优先),如果其他党小组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或选举结果也无效时,名额将回交学院分党委。





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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